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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福建漳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入基本条件及程序的公告
343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漳州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02-01
2021年上半年福建漳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入基本条件及程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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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漳州市委编委会议精神,经漳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制定2021年上半年漳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入基本条件和程序,现予以公布。

一、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属两地分居(申请人及配偶在芗城区、龙文区工作的,均不属于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动两地分居界定范围);

2. 教育系统全额拨款在编在岗教师(含教辅人员);

3. 申请人在县(市、区)(含外地)学校工作满5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2月24日)且完成服务年限的,经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4. 申请人配偶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或市属在漳国有企业(在漳中央、省属单位参照)工作造成两地分居满3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2月24日);

5. 符合教育行业准入条件(包括教师资格、学历等);

6. 接收的市直学校当年度有空余编制并且申请人学科专业岗位紧缺;

7. 经接收学校组织的专家面试及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调动程序

1.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漳州市直教育系统两地分居调动申请材料核对清单》;

2. 申请人所在学校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出并盖章;

3. 申请人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4. 市教育局人事科受理并审查申请人基本条件,审查合格者,按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岗位需求情况,安排拟接收学校;

5. 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拟接收学校组织的专业面试及师德考核;

6. 根据条件合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7. 按有关程序上报审批;

8. 公示结果。

三、申请受理时间

本次申请受理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起到2021年2月24日止(正常工作日受理)。

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均可以提出调动申请,调入人数根据市编委核定的每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入控制限额(不超过20人),以及市直学校编制空缺和学科岗位需求情况、审查面试合格申请人数确定。

以上调动基本条件和调动程序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申请调入漳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要提交材料的说明

2. 干部调动呈报表

3. 漳州市直教育系统两地分居调动申请材料核对清单

漳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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