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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146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时间:2022-07-02
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面试时间:7月16日~7月19日,公告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21﹞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我市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将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附件1)供招聘单位审核研判,审核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8日17时结束。

报考人员应在审核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未打印《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日至7月8日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网上报名”栏目补打。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

3.取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验证期应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有效。

4.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学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加盖公章)。

5.报考岗位所需资格准入证等其它证件原件。除教师资格证书外,其他证书获取时间须在2022年4月18日前(包含2022年4月18日)。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网上申报教师资格的截图(含申请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6.教师岗位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取时间须在2022年4月18日前(包含2022年4月18日)。

7.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jpg格式,照片中不得含有身份证、姓名等个人信息)。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9.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附件3);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应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附件4)。

10.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未取得服务项目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

11.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中明确的其它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三)报送扫描件有关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彩色扫描(PDF格式)上述证件及材料,经打包压缩(zip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后,于规定日期结束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报考人员一般应使用彩色扫描仪对证件和材料进行扫描,确保扫描件的内容清晰、完整;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使用彩色扫描仪的,应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扫描件清晰度。因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内容不完整、故意遮挡等造成资格审核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应尽早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有关材料,在招聘单位明确告知资格复审通过前,随时关注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箱回复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材料。

完善后的材料,与前期报送的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再次全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材料,以资格复审通过前考生最后一次申报的材料为准。

招聘单位在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一般应在24小时内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报考人员发送材料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其中需报考人员补充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应说明原因;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应明确告知考生。招聘单位不得私自变更资格复审结论,确需变更资格复审结论的,须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并说明原因,同时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写出书面说明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招聘单位向报考人员反馈的意见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留存备查。

凡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完整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取消面试资格。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联系《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四)资格复审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纳入递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截止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但不得影响《面试通知单》的打印和面试的组织实施。

3.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7月16日~7月19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打印《面试通知单》。

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15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按报考岗位从呼和浩特市现行中小学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选择。面试教材由面试组织方提供,报考人员无需准备。

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英语等语言类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应根据所讲授课程的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言进行面试。

考生独立备课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成绩80分,答辩成绩20分。

幼儿园教师岗位,独立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15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歌曲弹唱、舞蹈创编二选一)。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成绩80分,才艺展示成绩20分。

音乐教师岗位的面试试场提供电子琴,报考人员也可自带其他乐器。

2.其他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试题为2道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合格分数线

1.教师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非教师岗位须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该岗位报考人员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评委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特殊情况造成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报考人员未达到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工作程序

1.封闭。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后,当即进入规定的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

2.抽序。工作人员组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备课。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面试顺序依次备课。报考非教师岗位的人员,不进行备课,直接依次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进入面试室面试,面试时,只公布面试顺序号,不得公布本人姓名。评委亮分后面试人员立即离开面试场地。

5.核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达核分室,由工作人员计算面试成绩,并当场告知考生。由电子核分系统核分的,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达候分区等待,后确认打印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三、有关问题处理

(一)报考人员须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件:

1.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资格复审专用邮箱

2.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考生诚信承诺书

3.参加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4.参加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审批表(其他人员)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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