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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领取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24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发布时间:2017-07-04
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对申请审查合格的人员证书予以发放,现将具体事项予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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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对申请审查合格的人员证书予以发放,要求如下:

一、领取时间

初中、小学、幼儿园合格人员: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1日领取教师资格证;

高中、中职合格的人员:2017年7月20日至21日领取教师资格证。

办公时间:08:30-12:00,14:00-17:30

二、领取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一楼政务中心6号窗(白云大道南383号),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人员,请至区教育局703室领取。

三、领证提供所需材料

1.以户口所在地、人事和社保所在地条件申请的,出示身份证原件;

2.以应届毕业生条件申请的,出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见附件范本),如果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则提供毕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需含大学所有学期)。材料审查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3.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请出示委托书(见附件范本,需委托人签名按指模)、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人为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上述的毕业证、学历鉴定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孕期未完成体检人员,需持有白云区人民医院或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附件:

1.学历鉴定范本

2.委托书.doc

白云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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