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关于2017年上半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135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发布时间:2017-07-18
参加唐山市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并经教育行政机构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近期持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到丰南区教育局人事科1113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参加唐山市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并经教育行政机构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近期持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到丰南区教育局人事科1113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领取时间:
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0日,上午8:40 -11:30;下午14:30-17:00,请按指定时间领取,不能按时领取的,请随下一批认定人员一同领取。
领取时间:
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0日,上午8:40 -11:30;下午14:30-17:00,请按指定时间领取,不能按时领取的,请随下一批认定人员一同领取。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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