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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领取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208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发布时间:2017-09-05
​根据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7〕1号)的要求,我区顺利完成了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现进行证书的发放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日程安排

领证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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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71)的要求,我区顺利完成了2017年春季(第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现进行证书的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对象

参加天河区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证时间

201796日至20179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证地点

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天河区教师进修学校5楼阅览室。

四、需领取的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五、领证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时,出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委托书。

(二)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未提供学历鉴定的,领证时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如不能提供则不能领证。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私自拆封。

(四)应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保管证书。

附件(1-2下载

1. 广州市天河区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初中及以下名册

2. 广州市天河区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高中中职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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