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疆八师石河子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192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发布时间:2017-10-10
关于做好新疆八师石河子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10月16日10:00—— 11月12日17:00
新疆教师招聘交流群:653453583(群内定期分享招教特岗资料、发布考试新信息)
各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师范司工作部署, 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及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以上(申报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以上),有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户籍在本地区。
三、工作安排
(一)网报方式:登陆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申请入口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
(二)网报时间: 10月16日10:00—— 11月12日17:00
注意事项:
1、认定省份:选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认定机构:选择“农八师教育局”
3、上传照片: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与网上提交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 10月14-11月13日(双休日除外)到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思政科(师资科)确认(过期不受理)。
现场确认时需带: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后下载,装订成册)
2、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填写后单位或社区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原件、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复印件
8、在职教师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专业理论考核成绩证明。
9、彩色2寸近照2张
(四)现场确认合格人员需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师范院校毕业人员免收费用,非师范院校毕业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元,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
(五)、测试注意事项及要求: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 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10点开始(过期不补考)
(2)测试地点:石河子第十一中学(位置:高中学区南门61小区)
(3)测试内容范围:
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任选幼儿园教学内容一节课并准备教案一式三份(手写)。
申报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任选小学四年级现行课本本学科一节课内容并准备教案一试三份(手写)。
申报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任选初二年级现行课本本学科一节课内容并准备教案一试3份(手写)。
申报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任选高二现行课本本学科一节课内容并准备教案一试3份(手写)。
(4)测试形式:以说课为主,时间10—15分钟。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社会人员)
时间: 11月18日星期六下午4:00点。
地点:石河子第十一中学(位置:高中学区南门61小区)
测试形式:笔试
内容:本人所申请学科基础知识(试卷)。
(六)体检:
时间: 11月21日
地点: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单位为石河子开发区医院(乘坐市内3路公交车开发区医院站、10路、12路、29路公交车金龙建材城站下车即到)。
(七)发证时间
12月20日通过石河子教育网查询。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时网报、确认、参加能力测试。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局思政科(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李燕芳 电 话:2068152
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思政科(师资科)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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