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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2017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者公示
191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发布时间:2017-12-21
根据教育部《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 (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健康体检后,由南浔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决定认定具有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共计136人,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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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 (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健康体检后,由南浔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决定认定具有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共计136人,现予以公示。

一、认定具有初级中学师资格人员(29人)

二、认定具有小学教师资格人员(69人)

三、认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38人)

如发现上述人员中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对象,请于公示一周内(12月20日—12月26日),向南浔区教育局举报。联系电话:3023385  3023575。

另外,教师资格证采用快递送达,请通过者填写附件中的表格信息,命名为XXX快递投送信息,于2017年12月26日前传邮箱:nxjyjrsk@163.com,联系电话:3912155。

附件下载

南浔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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