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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 ‘惠’聚优才”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和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88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时间:2023-06-25
2023年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 ‘惠’聚优才”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和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 ‘惠’聚优才”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笔试工作已于6月17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情况

笔试应考人数6985名,实考人数5474名,缺考1511名。

二、笔试成绩

考生个人登陆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原始成绩和报考岗位成绩排名,查看附件1确定是否入围资格复审。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加分。

三、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入围面试考生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资格复审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附件

(二)地点

西区第一小学报告厅

(三)时间

因考生较多,按报考岗位分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各报考岗位现场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惠’聚优才”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的规定,由考生本人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按要求提交的,不得参加面试。复审资料包括:

1.A类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惠’聚优才”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所有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5)A类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6)在职在编教师提供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首日前取得的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B类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惠’聚优才”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

(5)在职在编教师提供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首日前取得的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7)有关获奖佐证材料;

(8)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通过公开招聘程序或政策性安置进入广东省内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立学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同意报考证明;

(9)提供在广东省内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立学校工作期间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历史明细;

(10)近1年年度考核表或单位出具的近1年年度考核证明。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2)B类考生公立学校工作每满1年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3)B类考生公立学校工作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的(详见附4),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5分,市级加2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本加分项取最高值,不累计。)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资格复审材料请分原件及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序后交工作人员审查。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入围面试考生如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聘用为区外事业单位职员)或遇有其它不可抗拒情况放弃面试(不参加面试)的,应立即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情况,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人选,可从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报考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选放弃面试的,不再安排递补。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个别岗位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或入围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可由招聘单位按分数高低排序通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递补。鉴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的不确定性,请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能及时接收招聘单位的递补通知。递补考生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入围面试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和留意大亚湾开发区门户网站信息(http://www.dayawan.gov.cn/)。

(六)重要提醒: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咨询电话:0752-5562637

附件: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 ‘惠’聚优才”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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