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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考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和体检通知
249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4-14
2021年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考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和体检通知,根据《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优秀教育人才和研究生专场)》(宁波市北仑区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2021年3月18日文),考试工作结束,现就成绩公布(详见附件1)及资格复审和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优秀教育人才和研究生专场)》(宁波市北仑区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2021年3月18日文),考试工作结束,现就成绩公布(详见附件1)及资格复审和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所有拟进入资格复审和体检环节的考生,详见附件1。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9日8:30—11:00(宁波市内人员),14:00—16:30(宁波市外人员),逾时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教师培训中心(北仑区新碶街道恒山路999号)综合楼三楼1319会议室。

4.审核材料

审核必须本人携带材料参加,不能委托他人替代。请大家务必按要求带齐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复印不便),以免来回奔波。下面将考生分成2类,请大家根据自己类别,带齐材料,将材料分成原件和复印件两摞,分别按下面次序放好。届时我们检查原件,留下复印件。

(1)优秀教育人才:《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贴好近期一寸照片)、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符合招聘对象要求的荣誉证书和奖状或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证书、能够证明事业编制教师身份的材料(如聘用合同或事业社保证明或新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学校证明无效)。因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复审不能过关的,考生自负责任。

(2)研究生:《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贴好近期一寸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如现户口不在宁波大市,须提供高考时户口在宁波大市的证明,可用过去的户口簿,也可用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出具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书(专业不符合者提供)、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境内应届生携带)、国外学校学籍证明(还未毕业的留学生携带)。因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复审不能过关的,考生自负责任。

二、体检相关事项

1.体检对象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现场告知)。

2.报到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20日(周二)上午8:00之前到宁波市北仑区教师培训中心(新碶街道恒山路999号)综合楼三楼1319会议室报到,一起前往医院参加体检,逾时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注意事项

(1)请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和300元左右体检费。

(2)受检者体检当天早上空腹(不能吃喝任何东西)。

(3)需要禁食禁水检查项目:抽血

(4)特殊情况需要妇科检查医师说明,女性体检需避开月经期,于月经干净2-3天后再来体检。

(5)体检完毕后将导引单交至体检中心服务台。

(6)体检当天为方便体检女同志请不要穿连裤袜,尽量不要佩戴首饰。为方便放射检查衣服尽量不带有金属扣子。

(7)来院体检需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受检者暂缓来院体检。

(8)验血后可以吃早餐,早餐医院有准备。

(9)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本次招聘录用资格。

三、防疫相关措施

1.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等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2.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此次资格复审和体检。“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资格复审和体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资格复审和体检。

3.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前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具体以招聘前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4.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招聘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 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2),在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优秀教育人才和研究生专场)考试成绩及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名单.xlsx

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pdf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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