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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广东东莞市教育局赴西安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补充公告(二)
72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东莞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2-11-14
2022年下半年广东东莞市教育局赴西安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补充公告(二)......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西安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西安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补充公告》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本场招聘第一轮未完成招聘的岗位进行二次报考,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第一轮成功开考岗位的招聘单位考核环节和统一试讲考试环节将在11月14日上午结束,具体考试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二、11月14日14:00前将在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第一轮未完成招聘的岗位。第二次报考采取现场报考和资格确认,符合西安专场报考条件且未入围第一轮考试体检环节的考生均可报考,未报名西安专场第一轮考试的也可报考。报考时间:11月14日14:00—21:00,地点:西安阳光城希尔顿花园酒店(博士路店)。

三、第二次报考和资格确认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2023年毕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1)2022年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如报考岗位没有对应专业类别的教师资格,需取得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例如小学(初中)综合实践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初中)层次教师资格证;

(2)2023年本科(学士)、研究生(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高中、中职、初中和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均要求达二甲及以上,其余岗位按《岗位表》要求提供;

(3)符合教育部在高等学校师范生中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范围的2023年的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生可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但须提供学校院系开具的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以及考生的承诺书;

(4)博士研究生可暂不提供

(5)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即 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且截至现场报名前一天当地还没有安排相关教师资格考试的或已报名(参加)新一轮考试还未发布成绩的2022年和2023年毕业生可以暂不提供。

5.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9月—2023年8月国(境)外学校(学院)毕业生报考可暂不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专业相近的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院校开具的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8.报考英语岗位还须提供英语专业四级、英语专业八级、托福、雅思等成绩单。

9.报考者还可以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

四、11月16日前组织第二次报考考生进行第二轮招聘单位考核和统一试讲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五、第一轮和第二轮考试入围考生的体检均于11月17日前在西安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考生。

六、考生凭“三天两检”核酸阴性证明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参加现场报考和考试。

特此补充公告,本公告由东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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