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30日
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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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安新区特岗教师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8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贵安新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任务,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和任务
(一)通过实施国家、县“特岗计划”,解决贵安新区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2016年,贵安新区安排“特岗计划”12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0名;县“特岗计划”2名。
国家“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2个,小学岗位8个;县“特岗计划”设幼儿园岗位2个(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1)。
二、原则和要求
(一)招聘教师结合贵安新区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合理搭配。
(二)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农村中小学(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任教。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新区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以上报考人员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贵安新区直管区(高峰镇、马场镇、湖潮乡、党武镇、中八片区七村(居))招聘。在编教师(含2013、2014、2015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下列程序统一实施: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5-1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11-12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15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地点: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确定。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拟定。
体检时间:2016年5月17-19日。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落选的,在省的协调下,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贵安新区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于5月2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5月26日前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见附表3)和贵安新区“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2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5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31-6月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贵安新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连同贵安新区考务安排于6月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6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贵安新区设1个考点,报考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须于6月24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3)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面试须于7月5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贵安新区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于7月8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贵安新区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贵安新区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7月12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于7月15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8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发给《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贵安新区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851-88900703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851-88900700
附表:1.贵安新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指标分配表
2.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3.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