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时间:5月23日—6月1日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疆外省市师范类、综合类院校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即:2021年6月毕业以来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满一年人员;
2.现役军人;
3.昌吉州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中小学教师、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23年5月20日。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内地院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户籍可以是新疆或内地户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的需要。
7.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师范类音乐、舞蹈、美术专业毕业生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8.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23年7月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毕业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9.专业要求:详见《昌吉州202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10.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11.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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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教师岗位
自主招聘教师岗位(13名)
1.玛纳斯县初中教师(7名):语文4名、数学3名
2.玛纳斯县小学教师(6名):语文3名、数学2名、道德与法治1名。
三、招聘时间
招聘时间:5月23日—6月1日(10天)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疆外院校进行现场招聘。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规定执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或证明、普通话证书、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个人特长、受表彰情况)、《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宣传推介玛纳斯县。
4.面试。由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用现场或视频等形式组织面试,被录取教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5.招聘结束后,后续工作如体检、政审、培训等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五、招聘政策及待遇
1.此次招聘的教师到岗报到上班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2.协助办理学费代偿事宜。
3.解决住宿。
六、相关事项
未尽事宜由玛纳斯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玛纳斯县教育局:
0994-6689063
联系人:
刘老师:
13040509683
应聘邮箱:
744306498@qq.com
(注:请投word简历,邮件标题:
应聘科目/类别-姓名-毕业院校-学历)
七、附件
附件一:2023年玛纳斯县自主招聘岗位设置表
附件二: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请扫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