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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折

2023年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招聘初中教师公告(21人)
6123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11-01
2023年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招聘初中教师公告(21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15日17:00,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15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0:00

打印准考证:2023年11月24日9:00后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6日9:00至11:00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


为满足基础教育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容城县教育系统拟面向全国招聘初中教师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容城县教师队伍中。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容城县教育系统招聘初中教师21名;详见《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具有相应学段的资格证,可下行使用;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7.需有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在报名岗位上有10年以上任教经历,且获得过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以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结果为准)、学科带头人(以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结果为准)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符合上述要求且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奖励(以省级教科研部门评选结果为准)等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以上涉及年龄、教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有尚在影响期内的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https://bdyw2023syzp02.ibaoming.net/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15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0:00。

报名基本程序: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教育部门依照发布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2.如某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递减招聘计划至满足比例为止,无法满足的岗位直接取消,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11月16日下午14:30—17:00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3.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24日9:00后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6日9:00至11:00。具体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3)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笔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2.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证件审核公告。

(2)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审核。考生根据《公告》《岗位信息表》和证件审核公告要求提供相匹配的证书、证件、证明和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本人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造成招聘计划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证件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2023年12月21日9:00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时间不超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备课时间)。题本统一提供,课题临时抽签确定。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内容重在考察考生的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2)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

(3)评委设置: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设置评委,每组评委一般由7人组成。各科评委设主考1人,具体负责本组面试工作。

(4)评分及成绩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统一公布。

(5)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较高者;②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③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④年龄较小者。

(7)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三)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考核由教育部门组织。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考核、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报名网站和容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教育部门确定每名拟聘人选的具体学校和岗位,并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报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经审批后,聘用人员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无故不报到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事业编制岗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保障

所有聘用人员全部纳入容城县全额事业编制,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待遇。聘用人员户籍迁移按照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一)普通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后符合骨干教师条件的:除享受普通聘用人员待遇外,5年内市级骨干教师(获得过地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每月还享受4000元工作生活补贴;省级骨干教师(获得过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每月还享受5000元工作生活补贴。以上补贴均为税后金额。

(三)聘用后符合特殊人才的: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及其他985院校纳入全国统招计划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除享受普通聘用人员待遇外,5年内同时享受以下待遇:(1)租房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2)工作和生活补助。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以上补贴均为税后金额。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请考生随时关注容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报名网站,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将在此网站提前发布公告,同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

教育部门:0312—5556816

人社部门:0312—5600304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67

监督举报电话:0312—5697187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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