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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焦作市教师招聘简章(46名)
305人浏览来源:山香教育,发布时间:20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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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2015年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市直属学校教师。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和学前教育等学段,招聘名额共计46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焦作市2015年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具备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心理学岗位的需持有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证和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近三年招聘教师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或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曾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7.焦作市辖区内的各级教育部门所属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

8.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情形的;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分别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admin.jzedu.cn)和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admin.hajz.hrss.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登录焦作市教育局网站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招聘教师工作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打印准考证。

1.网上报名

报考者请于2015年7月18日8:00—7月20日18:00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请于2015年7月19日8:00—7月21日18:00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根据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反馈的审查情况说明及时补充或更新相关报名资料,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修改报名资料并提交审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上午12:00。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2015年7月25日8:00—7月27日18:00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网上缴纳考务费60元。逾期未在网上履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网上缴费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核减相应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退还考务费。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参加招聘和聘用资格。

(3)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应主动告知焦作市教育局。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提供的关于本次考试的文件内容,确信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而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并于2015年7月23日前(截止当日17:00)向焦作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市教育局705室)书面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在招聘教师工作平台进行公示。

(6)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试费。拟免交考试费的报考者,请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并于2015年7月23日前(截止当日17:00)向焦作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市教育局705室)书面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人员,请于2015年7月28日8:00—18:00登录招聘教师工作平台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各科满分均为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教育理论1》+《教育理论2》。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上午9:00至11:00。

2.报考者请于笔试结束后7日内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报考者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告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学位证(报考小学和学前教师教师岗位可不提供);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学信网自行打印),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

(5)教师资格证(心理学岗位需持心理咨询师证);

(6)焦作市2015年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

(7)1—5项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型)。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规定时间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面试时间及地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分为讲课和答辩(共计15分钟,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讲课范围以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布为准,讲课内容由考生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按照所报岗位进行班级模拟授课。答辩由面试考官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方式对报考者进行相关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各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修订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考核,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各岗位考核过程中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八)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优惠政策

报考人员属于焦作市委组织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焦作市财政局《关于焦作市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焦人社〔2014〕137号)规定的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范围的,按照规定引进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待遇严格按照《焦作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中规定的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焦作市教育局网站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布,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平台发布的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焦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91-2992831

附件:焦作市2015年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焦作市教育局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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