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现将辽源市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109名,县(区)事业单位共282名(东丰县127名、东辽县88名、龙山区34名、西安区3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1日至1997年5月1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11日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生(含在读非201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5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8:30至5月22日11:30。
2.请考生(务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陆http://210.47.0.91/liaoyua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2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8:30至5月22日15:3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党群部门(单位)由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政府部门(单位)由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5月22日15: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审查仲裁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及时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及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8:30至5月23日15:3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为两科的95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两科笔试考务费70元/人;笔试科目为一科的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一科笔试考务费35元/人。报考“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的,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8:30至6月14日8:00。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辽源市事业单位。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请考生务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笔试科目”一栏。其中,《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综合素质》考试范围参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考试大纲》(附件3);《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范围参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附件4);《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报考“绿色通道”岗位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免笔试。
5.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单科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科目为两科的各5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资格条件复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绿色通道”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复审时,面试人选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详见面试公告)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学校审核确认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5)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在职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应经单位同意参加考试。进入面试的,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者取消面试资格。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复审通过的面试人员,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80元/人,发给《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根据各招聘单位的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及格人员,没有体检和考察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详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四)考试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及格人员,没有聘用资格。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考生后果自负。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果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需要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形的一律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有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转到其它单位。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admin.jlzkb.com(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admin.jlrc.com.cn(吉林人才网);
http://admin.jllyhrss.gov.cn(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报名咨询电话:详见《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栏。
3.政策咨询和仲裁电话:0437-3315701(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0437-3168075、0437-3168867(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2.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3.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中学、小学、幼儿园)
4.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中学、小学、幼儿园)
5.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中 共 辽 源 市 委 组 织 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1日
1.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rar
2.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rar
3.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中学、小学、幼儿园).rar
4.201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中学、小学、幼儿园).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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