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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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教体系统补充优质教师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教体系统计划校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7名;幼儿园事业单位报备员额教师80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1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具体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查询。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户籍不限。
(一)中小学文化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3.省级优秀毕业生;
4.“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5.获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6.获得过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二) 体育、心理健康、音乐、美术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3.省级优秀毕业生;
4.“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5.体育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资格;心理咨询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6.个人获对应专业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公布的大学生竞赛赛项省二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7.获得过学校奖学金。
(三)学前教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3.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获得过学校奖学金。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在指定高校进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定与现场面试,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01.报名
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点
招聘对象为学校中小学文化课、心理健康、音乐、美术教师岗位
报名时间:11月11 日上午9:00-12:00
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北山路285号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教学楼105教室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报名点
招聘对象为学前教育岗位一
报名时间:11月25日上午9:00-12:00
地点:杭州市萧山区耕文路1108号浙江师范大学萧山校区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报名点
招聘对象为学前教育岗位二(含学前教育岗位一未招满岗位)
报名时间:12月3 日上午9:00-12:00
地点: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长安校区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名点
招聘对象为学前教育岗位三(含学前教育岗位一、二未招满岗位)
报名时间:12月10日上午9:00-12:00
地点:贵州省清镇职教城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时光校区
武汉体育学院报名点
招聘对象为体育专业课岗位
报名时间:12月17 日上午9:00-12:00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开具的体育岗位专项(方向)证明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前报考人员可以与招聘学校联系,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招聘学校单位邮箱进行预报名,联系电话及邮箱详见计划表。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只发电子版或投递简历没有现场报名的视作无效。
0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双人并行方式,安排初审、复审两轮。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03.综合素质评定
按招聘岗位组织综合素质评定。根据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排名情况,以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04.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另行通知),面试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人力社保局派人参与监督。文化课、心理健康岗位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其中体育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县教体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校岗位人数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
05.体检
体检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人力社保局派人参与监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06.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07.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均须提前申领“健康码”,并根据报名点所在高校的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面试。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报名地“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如无相关症状,应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报名地后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现场报名、面试。如出现相关症状,须在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现场报名、面试。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应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现场报名、面试。
4.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
1. 根据(新编委[2019]30号)精神,我县试点幼儿园新进人员一律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新进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员管理制度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编制使用计划申报核准和公开招聘等制度,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干部任用、人员流动、职称评聘、社会保险、工资福利、考核奖励、进修培训等各方面与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实行相同政策,享有同等待遇”。
2.本次招聘面试后出现岗位空缺,在符合该空缺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前,经招聘单位和考生双方协商同意,允许未入围签约首次报考岗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改报该空缺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所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5.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2年内取得。聘用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6.新进人员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满不得调县外。
7.符合条件的新进人员均享受我县相应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
县教体局人事科:0575-86023803。
附件下载>>>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